第三十六章 要紧(第1/3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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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畅肚子里尽是醋酸萝卜,那胃早被开得恨不得吃下一头牛,此时见旁人都抢,哪里肯让,忙也捧了一个荷叶包过来。
干荷叶本来是有淡淡清香味的,可刚被打开,清香味就给里头的猪脚饭香压得再不见踪影。
荷叶包得很松,并没有压到里面的饭菜。
米饭热腾腾的,很松散的样子,被浇了小半边卤汁,顶着一角酸腌菜,边上还卧一只剥了皮,带着淡淡酱油色的鸡蛋——都正冒着热气。
卤成琥珀色的猪脚码在其上,已经去了骨,只剩下肥瘦相间的猪脚肉——那肉必定是小火慢卤而成,肉眼可见的软糯,靠着一层薄薄的猪皮很勉强地维持住了肥肉的一点形状,趴在瘦肉上。
瘦肉则是已经变得酥烂,筷子轻轻一触,就坍塌成一丝一条的。
卤汁的醇厚和猪脚的肥润混合在一起,是一种勾魂的香,一旦钻进人的鼻腔,就能立刻把肚子里的馋虫全给勾出来。
王畅的手都馋得有些发抖,狠狠地抄起筷子,夹了一大块肉,半裹着饭就想要往嘴里塞。
那荷叶包里的猪脚肉也跟着他发抖的手而颤抖,红琥珀一般的猪皮带着肉微微晃动,啪的一下,掉回了荷叶上——太酥烂了,不用点巧劲,根本夹不起来。
他急得不行,忙把嘴巴凑到荷叶包面前,裹着肉,朝嘴里扒了一大口带着肉,混了卤汁的饭。
好香!
贼香!
王畅狠命嚼了几下,简直不舍得咽下去——卤汁太香醇,但完全没有盖过猪脚的肉香味。
猪脚皮是软糯的,带着一点胶质感,里头的肥肉软烂,瘦肉酥嫩,真正做到了带着油香、肉香和卤香在嘴里化开。
猪脚肥的部分丰盈,瘦的部分柔嫩,要是吃到蹄筋,又带着些微韧劲,三者裹着米饭——米饭的香味完全没有被这肉香和卤香给夺走。
米粒是细长的,干身、松散,一点都不会黏在一起,嚼着的时候米香味并不过分浓,不抢味——本也抢不走味,并非粘裹,而是很好地吸附了猪脚的油润和卤汁的香,但又从容地保持住了每一粒米饭中间自己的稻米香味。
另还有那酸腌菜,咸中带一点酸,添加了两分风味,去油、解腻,丰富口感。
一切都配合得刚刚好。
只有一点不好。
这猪脚饭像是有自己想法一样,根本不受王畅指挥,在他嘴里只打了几个滚,就飞快地滑进了喉咙里,又落进了肠肚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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